我校党委获评省级双重管理社会组织党组织

发布者: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:2014-06-23浏览次数:8

我校党委获评省级双重管理社会组织党组织

全省仅38家,绍兴共2

 

日前,从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、省委“两新”工委联合下发的浙两新〔20146号文件获悉,我校党委被省委组织部、省委“两新”工委评为“党建强、发展强”省级双重管理社会组织党组织。全省仅38家单位获此殊荣,绍兴市2家。

据悉,经省委组织部、省委“两新”工委研究决定,获评“党建强、发展强”的38家先进社会组织党组织列入省委“两新”工委双重管理,即在保持社会组织党组织隶属关系不变的基础上,由省委“两新”工委与所属基层党委共同指导做好党的建设各项工作,通过采取直接传达文件精神、集中培训党组织书记、建立社会组织党建信息直报点等举措,加强对省级双重管理社会组织党组织的直接管理和指导。

近年来,我校党委坚持围绕中心抓党建、抓好党建促发展,充分发挥党组织在学校改革发展稳定中的政治核心和保障作用。在实现自身规范发展的同时,学校党委积极创新实践了与学校发展相适应的“1+3”党建工作机制,即在建立“党政联席会议制度”解决党委参与学校重大决策,创新机制实现强党建的基础上,从学校实际出发,把党建工作“融入于学校的建设发展事业中,融入于学校的人才培养工作中,融入于学校的师资队伍建设中”,使“强党建”转化为“强发展”。“一项制度、三个融入”工作的提出和贯彻,使基层党支部和广大党员的工作与学校的人才培养、师资队伍建设、教育教学事业发展有机地结合在一起,实现了党建工作与学校建设发展和人才培养的同步发展,有效发挥了基层党组织在“推进发展、服务师生、凝聚人心、促进和谐”方面的积极作用,为学校各项事业的全面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政治保证。